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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

来源:   作者:   发布日期:2021-12-20 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 

院属各单位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我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定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3日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范围

(一)全院在编在岗教职工;导师为本院教师的全职博士后。

(二)新入职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,参加考核,不确定等次,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、定级的依据。

(三)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参加年度考核:

1.公派出国6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,填写《2021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》;

2.目前仍在援派及扶贫等校外挂职、借调的人员,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(汇总表备注说明)

3.待岗人员、病假、事假等累计超过 6 个月及以上的,由学院填写《2021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》。

二、组织实施及考核内容

(一)成立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

组  长:黄德宝  马锋旺

成  员:王国晖  徐凌飞  胡晓辉  李春梅  管清美

关长飞  文颖强  战祥强  李建明  余有本  陈红武

刘航空  张  静  郭媛媛  

全面负责学院的年度考核方案制定及考核结果审定工作。

(二)各系(中心、办公室)成立以系(中心、办公室)主任为组长,教工党支部书记、副主任、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考核工作组,具体负责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工作。

(三)年度考核坚持质量导向,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和工作实绩。

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绩效为重点。师德师风按照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》(校党发〔2020〕69 号)、《九游会j9国际站师德师风考核办法》(园艺党〔2021〕8 号)进行考核。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,包括完成教学、科研、推广、国际交流、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。

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、数量、效率,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,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。

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、工作状态、劳动纪律、工作业绩、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。其中,实验技术人员主要从实验工作业绩、实验室建设与功能研发、实验室管理、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。

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职尽责情况、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和服务师生方面的表现等。

三、考核程序

(一)个人填表

由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://hr.nwafu.edu.cn/(系统内附填写说明)进入“年度考核”模块(教师、全职博士后首先完成“师德师风”模块相关信息填报)。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,确认无误后提交单位系统管理员审核,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。

(二)年度工作考核及师德师风考核

年度工作考核。12月30日前,各系(中心、办公室)召开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和交流,评定年度考核等级。

师德师风考核。只涉及教师系列(教学科研型、科研为主型、科研推广型)及全职博士后,12月30日前,各系根据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》(校党发〔2020〕69 号)(附件10),评定师德师风考核等级。

(三)提交材料

12月31日前,各系(中心、办公室)上交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》(附件1纸质版,一式两份正反打印,按工号排列。附件2师德师风汇总表电子版,按工号排列)《年度考核表》(附件3-6电子版及纸质版,按工号排列)《教职工2021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9电子版及纸质版,按工号排列)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党政综合办,电子版发至guikai@nwsuaf.edu.cn。

(四)审定结果

2022年1月3日前,学院召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考核结果,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后,将考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。

(五)结果复议

教职工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申请复核。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通知教职工本人。

(六)报送

2022年1月5日前,学院将相关表格分别报党委教师工作部、人事处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年度工作考核等级和比例

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。其中,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(不含视同考核合格和全职博士后人数)的 12%,并做好院级先进个人推荐工作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:

(1)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“不合格”;

(2)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,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;

(3)因严重失误、失职造成重大教学、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;

(4)全年旷工累计 5 个工作日(含)以上,或工作纪律涣散,消极怠工,造成较坏影响;

(5)寻衅闹事,吵架斗殴,经教育不改,仍无理取闹,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;

(6)年度受到记过(含)以上、党内严重警告(含)以上处分;

(7)未经审批,授课学时、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、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(试行)》(校人事发〔2018〕320 号)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;

(8)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。

(二)师德师风考核等级和比例

师德师风考核等级分为优秀、合格和不合格。其中,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(不含视同考核合格和全职博士后人数)的15%(学生评教结果在后15%不得评为优秀)。

1.具备下列条件的,师德师风考核直接认定为优秀(不占本单位15%的优秀指标)。

(1)以“四有”好老师为标准,当年在教书育人方面获国家级、省(部)级、市(示范区)级以上党政部门奖励的各类先进;

(2)被评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“我最喜爱的老师”“我心目中的好导师”等。

2. 存在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(修订)》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,师德考核不合格。

3.其他人员为合格。

(三)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,按照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》(校党发〔2020〕69 号)执行。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,按照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党办发〔2019〕21 号)执行。

(四)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,各单位不对其进行考核等次认定。但聘任在副处级领导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,如参加本单位教学、科研、推广先进个人评选,所在单位应依据业务工作情况明确其考核等次

(五)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》(校人事发〔2021〕384 号)自2022年起实施(附件11),各系(中心、办公室)在评定考核等级时,可参照该办法要求,统筹考虑各类岗位人员的工作性质、工作特点和工作业绩,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、公平和公正。同时加强对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考核,考核结果留存备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