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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、王鸣扶贫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来源:   作者:高杰  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11-05-10 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 

各学生班:

 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1年度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、王鸣扶贫助学金的评定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评定对象、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 
  (一)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本科二年级、三年级中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。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。 
  (二)王鸣扶贫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的一、二、三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。该助学金分二等:一等每人每年2000元;二等每人每年1000元。

  (三)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共5名。王鸣扶贫助学金共15名,其中:本科生10名,一等3名,二等7名;研究生5名,一等2名,二等3名。

  二、评选条件

  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  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  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  (四)2010–2011学年度上半学年学习成绩(本学年学分积)在本班前1/2。

  (五)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  (六)2010–2011学年度获资助金额超过4000元(含4000元)的学生本次不再申请。

  (七)乐于助人,勇于奉献,努力承担社会工作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。

每项奖学金,每班各限推荐1名。

  三、评选程序

  (一)班级推荐

  1.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和王鸣扶贫助学金的评选工作,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、学生代表(班长、团支书和10%普通学生)为成员的班级资助评议小组,负责本班的推荐工作。

  2.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、王鸣扶贫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,且参加评议的同学1/2以上同意方可推荐。

  (二)学院评选

  1.我院成立了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、王鸣扶贫助学金评审委员会,负责这两项助学金的审核工作。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,负责办理评选具体工作。学院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:

  主任委员:  肖  斌  邹志荣

  委   员:  马锋旺  李京春  王西平

  办 公 室:  唐海波  王  佳  高  杰

  2.我院学生办公室根据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、王鸣扶贫助学金的评选条件,对各班推荐的学生进行初审。

  3.初审通过者提交九游会j9国际站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、王鸣扶贫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最后审定。根据评选条件审定通过的,予以三天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最终确定受助人员名单。

  四、凡发生下列情况者暂停、变更、终止颁发助学金:

  (一)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校规校纪,受处分者;

  (二)学习态度不端正,成绩明显下降,取消获助资格;

  (三)瞒报家庭经济情况,弄虚作假者;

  (四)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,或勉强参加不能发挥积极带头作用者;不关心他人者;

  (五)待人不诚实,做事失信用,社会影响较差者;

  (六)将获得的助学金用于学习、生活以外的非正常消费者;

  (七)家庭经济情况好转,不需要继续资助者;

  (八)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籍或转学者。

  五、材料要求

  1.各班推荐受助学生必须书写书面申请书,并如实填写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或王鸣助学金申请表。

  2.凡申请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的学生必需提供2010年全年学习成绩单(要求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)及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一份(复印在一张A4纸上)。同时需要开具当地盖有乡镇级以上(含乡镇级)印章的本年度贫困证明(贫困证明可延迟两周)。

   3.申请王鸣扶贫助学金的学生必需提供2010年下半学年成绩单(要求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)。

     4.请各班于5月13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所有书面材料报送九游会j9国际站学生工作办公室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
附件:1、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申请表

        2、王鸣助学金申请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一一年五月十日

附件1-2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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